普通护照换、补发

基本信息
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
实施主体 公安分局 权力来源
监督投诉 12345 业务咨询 无
办理地点 四川省-眉山市-仁寿县-视高镇中建大道二段街道-8号,详细地址:(眉山天府新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2楼);
申请材料
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材料份数 材料类型
1 1.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;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,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。 1份 原件
2 2.未满16周岁人员,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。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(如出生证明、监护关系公证书、户口簿等)、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;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,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。 1份 原件
3 3.驻地部队现役军人提交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;部队按管理权限出具的批文。 1份 原件,复印件
4 原持有的有效护照 1份 原件
5 2.如在国外遗失护照申请补发的,还须提交驻外机关签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》。 1份 原件
实施条件
  1.护照签证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;
2.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,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,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;
3.户口簿上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出生地、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;
4.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;
5.护照损毁或遗失、被盗。
6.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情形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