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姓名变更登记

基本信息
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
实施主体 注册登记股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
监督投诉 12345 业务咨询 028-36333111
办理地点 四川省-眉山市-仁寿县-视高镇中建大道二段街道-8号,详细地址:(眉山天府新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2楼);
申请材料
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材料份数 材料类型
1 经营者签署的《个体工商户变更(换照)登记申请书》 1份 原件
2 姓名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 复印件
3 委托他人代理办理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《委托代理人证明》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份 复印件
4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(原件遗失的,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) 1份 原件
法律依据
序号 材料名称
1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,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。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,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,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。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,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。 第十条
实施条件
  符合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、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。